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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公告

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

时间:2020-12-29  作者:  浏览数:

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

一、毕业生档案的整理

毕业生档案的整理,由各学院学工办负责。毕业生档案中主要应包含的材料有:高中档案;学生登记表、成绩单、学籍表、党团材料、毕业生登记表、体检表、毕业生就业通知书(白联)、研究生学位申请表、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意见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。

二、档案转递时间安排

应届毕业生档案在学期末集中转递,一般于当年暑假前结束;非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随机。

三、档案转递方式

根据国家教育部、邮政总局的相关规定,2015年起,全国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通过中国邮政EMS(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)的方式进行邮寄。

四、毕业生档案的转递

  1. 非升学毕业生档案转递需将毕业生就业通知书(即报到证白联)装入学生档案,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以《毕业生报到证》开具的派遣单位为依据。

  2. 升学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进行档案转递。

  3. 自行办理报到证或报到证改派的毕业生,须主动将毕业生就业通知书(即报到证白联)交到学校档案管理部门,以便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转递毕业生档案。

    五、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

    档案寄出后,毕业生可登录档案馆网站,通过毕业生档案转递系统查询进行查询。

    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  1、如单独转递党员材料,需毕业生原所在学院党团委老师持组织关系转递证明来馆办理。证明应包含:学生姓名、专业班级、学入党时间及组织关系转出地等内容,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。

    2、政审查阅档案,原则上要求政审单位派出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到馆查阅。如因特殊原因不便到馆,请用人单位发函加盖公章,委托毕业生原所在学院老师到馆办理相关资料复印,到付寄发。

    3、毕业生档案发出后,会在35天左右送达档案接收单位,毕业生应于一个月内追踪档案投递情况,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。

     

   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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